法律问答

如果对方几年没欠我工资,没有合同,没有借据,而且他不接电话怎么办?

2020-01-08 21:0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拖欠工资如果走法律途径,快点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慢的以劳动争议纠纷提起诉讼就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这个时间就要久一点。
    其次,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这个会更快一点,一般劳动监察大队还是受理比较快的。
  • 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向上以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但如果不再经营,或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未进入破产程序,法院也无能为力。只能等公司破产清算后,再作相应处理。
  • 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即“一案一庭”,“一般案件可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案情复杂或集体争议案件则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在具体审理中,劳动争议仲裁一般需经过递交申请、审查受理、答辩通知、开庭通知、开庭审理和调解裁决六个环节。   与此同时,为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效率,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设置了特殊程序,包括先行裁决、裁决先予执行、终局裁决制度。
      据了解,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且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但劳动者对该裁决不服的,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则不享有起诉权,只能在证实终局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前提下、在法定期限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终局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