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你没有结婚证,你会有一个孩子。你会被罚款吗?罚款是多少?

2020-01-08 22:3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十二条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
    (三)经市(地)政府(行署)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四)特殊情况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第十三条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子女,按照子女出生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倍,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九条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对有配偶者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征收标准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不属于我国婚姻法保护的合法夫妻关系,因此双方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解除一般分开即可,不需要协议离婚等程序。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有疑问的,可以到法院申请分割同居共同财产。
  •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即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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