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帮别人贩卖冰毒,被抓了,听说被认定为一个犯罪团伙,在他身上收到1g冰毒,我想问问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8-06-29 18:0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甲基苯丙胺或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e),其盐酸盐或硫酸盐又称冰毒,新疆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足或达到二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十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咖啡因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从这可以看出,只要贩卖超过50克以上,一般是15年的有期徒刑量刑起点。  对于判处死刑的量刑起点,每个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均不一样,如云南省规定冰毒死刑标准为:个人制造、贩卖、运输冰毒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在300克以上不满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贩毒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一贯贩毒的;武装贩毒的;以暴力抗拒查抄或者抗拒逮捕的;既贩毒又开设“烟馆”容留他人吸毒的;内外勾结,进行国际性贩毒活动的;贩毒犯在劳改期间脱逃后又进行贩毒的等。
    在处理贩毒案件中,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仍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广西、上海规定要达到300克冰毒以上才判处死刑;各地标准不一样主要是与各地贩毒的严重程序相关,如云南是毒品的重灾区,如果制定冰毒死刑标准同其它地区一样,将会有很多的毒贩会被判处死刑。
  •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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