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宅基地被拆除,爷爷奶奶去世,父亲的姐妹4人能继承吗? 房地产证明书都是叔叔的名字。

2020-01-09 08:1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 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
    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合 法财产”。首先,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通常 情况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行,且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 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 我国《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是对于农村宅基地而言,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是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配置的,理论上宅基地使用权的原户主去世,并不影响家庭户中其他成员对该宅基地的继续使用,只需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户主的变更登记即可。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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