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手机微信上一个尊称他有着急的事,数次向我借款未还,借走一千五百多,再向他需要钱,便冷嘲热讽,这样的事情能够申请办理支付令吗,别人在异地,只了解手机号码,想申请办理支付令,能够根据哪些合理合法的方式了解另一方详细地址吗,拜托了请不要这样吧,十分谢谢

2020-01-09 12:2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普通借债,债务已经到期,可以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 关于借钱未还的问题,解答如下:
    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
    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
    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
    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据此,如果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以及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天内没有执行该支付令的但又对支付令没有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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