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彼此原单独户籍,但住宅姓名男女双方爸爸,离婚之后女性户籍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09 12:2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婚后,户口这样处理:
    1.迁回原籍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
    公民可以根据当地户籍的有关规定,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就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
    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有独立的房产作为条件的,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起诉,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主张和实际情况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需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
    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依法分割,女方和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