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合同书一年期满了,企业规定我再续签大半年,合理合法吗?

2020-01-09 13:5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中央就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第一项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
    第二项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本依据。
    对法律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坚决按规定执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该在1个月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超过1个月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司并购后不续签合同,能得到赔偿吗?法律规定收购公司后就应承担被收购公司(目标公司)的债务。但一般收购协议中都会明确约定由出让方承担。或者在转让价格的确定过程中就考虑到公司的债务,如果目标公司债务比较多,转让价格就应当相应降低。
    同时出让方一般都需要对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向受让方作一个说明及承诺,如果出让方隐瞒目标公司的债务的,则该部分隐瞒的债务的清偿责任就由出让方承担。
    以上叙述比较专业,说简单点,合同员工的公司就属于公司债务,如果能签,最好是去签,不签的一般来讲会华润也会承担公司债务的,就是给你发放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