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满了16周岁未满18,在饭店做全职,老板跟我签了个合同,说到明年2月份不能辞职,有效吗

2020-01-09 16:5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要内容。   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知,尽管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辞职的。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具体来说担保合同会因为下列几种情况而无效:
    一、主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是依附在主合同之上的,如果原先的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担保合同自然无效。
    二、担保合同的主体无效
    是指签订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从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来说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标的物违反法律的规定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有些财产是禁止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物的,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四、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没有行使权力的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担保合同已经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当然,如果是采用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在实践中不少担保合同是有效存在的,但没有明确担保的方式,对于这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是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的责任很重,因此在确定担保合同有效之后,还要明确保证的方式,避免承担过重的责任。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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