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
后,孩子的父亲不让孩子的母亲见面。 怎么办?
离婚
2020-01-10 07:0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抚养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
协议离婚
或
诉讼离婚
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
证据
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
子女抚养
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10760
你好,律师,离婚后孩子的父亲不让孩子们见面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01:42
2345
离婚以后孩子怎么办
5484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抚养权
3883
请问,离婚后孩子的父亲不让母亲见孩子,也不接电话,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01:46
2345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抚养权资讯
离婚后,孩子父亲不让孩子母亲见孩子。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乌兰察布律师
察哈尔右翼后旗律师
察哈尔右翼前旗律师
察哈尔右翼中旗律师
丰镇市律师
化德县律师
凉城县律师
商都县律师
四子王旗律师
兴和县律师
卓资县律师
集宁区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包头律师
通辽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