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老婆几乎沒有为我洗衣服煮饭过,要我觉得沒有溫暖,有2个小孩,一男一女,是我了婚后出轨,我想要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会如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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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如果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律师费参考按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取,可据复杂程度和当事人需求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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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1.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4.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5.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6.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7.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8.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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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方外遇离婚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
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追究男方重婚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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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