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知道公司股权的变化,我想起诉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2020-01-10 11: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首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公司,由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当产生合同纠纷时,你不能起诉实施改性的法定代表人,只能起诉公司。其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公司参加诉讼,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这应该是属于除斥期间,不属于诉讼时效,因为从条文本身可以看出,五年期间未主张权利则责任消灭,显然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而诉讼时效过期消灭的只是胜诉权,而实体权利尚存,只是转为自然债权而已。
    综上,时效还是应该按一般的诉讼时效计算,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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