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辆抵押贷款企业帮我卖了,我寻找车了,我开回家有啥事

2020-01-10 15:2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以汽车办理抵押贷款办理了全套手续,抵押没解除之前就无法办理汽车过户。你的汽车卖出并能过户,说明当初没有与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追回汽车,因为法律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原则,如买家不知道汽车已抵押,且已办理过户手续,银行无法主张追回汽车。
    银行可能采取三种办法,一是要求你还款或另拿其他财产作抵押担保。二是民事起诉你还款,包括本金利息,如果当初的抵押合同约定,单方面出卖抵押物的,要赔偿违约金,还可以主张你赔偿违约金。
    三是向公安局报案,指你诈骗罪。如果你办理抵押贷款后不久就卖了汽车,或者躲避回避银行等等,公安局通常立诈骗案侦查,那你的风险就大了,涉案30多万,会判得很重哦。
  • 抵押车不能直接买卖。债务追讨注意。
    《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期限履行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在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债务期限履行届满前,抵押权人不能自行处置抵押物,包括买卖。
    抵押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申请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受偿。
  • 不同的汽车抵押贷款机构,申请时所需要的条件也略有不同。综合来看的普遍条件是,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如若办理例一些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则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需要你出示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货居住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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