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40年的房子到期后会被没收吗?

其它
2020-01-10 16:2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到期续当做账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最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最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 房屋买卖是取得产权的一种途径,应当由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 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但国家尚未出台具体续期办法。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有过渡性办法(免费自动续期)和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两种方式。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只要房屋未毁灭就一直享有。我国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拥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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