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户口在大城市买房有补贴吗,黑龙江省的

2020-01-10 17:3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由于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小产权房,因此购买小产权房后不会受到相应的保护,也就不能够落户。通常情况下,只有依照法律规定的只有依法享有产权的房屋才能够落户,而小产权房并不依法享有相应的产权,并不可以落户。
  • 发生车祸等交通事故后,伤者会依法请求相应的赔偿,其中伤残或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共同特点就是与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被扶养人的身份密切有关。因此,确定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被扶养人的身份是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基本出发点。
    户口类别是确定受害人或被扶养人身份的基本依据,决定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适用。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进城务工的农民日益增多,他们中的很多人常年工作和生活在城市,“人户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因此户口类别不再是决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唯一因素。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 城镇户口的概念大于城市户口。城镇户口不一定在城市,农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教师等多种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都是城镇户口。城市户口(尤其是大城市),对户口迁入都有严格的限制,即使是外地的城镇户口也不是随便迁入,有多种限制条件。
    实际上,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
  • 农村拆迁住房补贴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农村拆迁住房补贴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拆迁补助费和过渡费。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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