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对方侮辱了我,打了她一巴掌。我的朋友因为害怕敲诈而报警。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不能清楚地说出情况。警察打电话给我了解情况。为了避免作出虚假陈述,我拒绝去,只想通过法庭解决这件事。然后我会根据情况起诉它勒索。我可以这么做吗?

刑事辩护
2020-01-10 19:3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和见证人拒绝签字的情形,现实中并不鲜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对行政机关调查或检查时收集证据进行了“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的规定,其基本内涵是要按照法定程序,通过采取询问当事人、进行鉴定、勘验现场和物证、检查当事人或者证据持有人的物证等措施来实现。
    同时,法律要求当事人负有如实回答、协助调查的义务。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触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一、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过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作为起点,具体的数额应当以各地法院规定的具体标准为依据。也就是说敲诈勒索罪的标准为最低为1000,根据各地标准有所不同,800元构不成敲诈罪;  第
    二、虽然该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予以拘留和罚款;  第
    三、以你的名誉相威胁,可能涉嫌侵犯你的名誉权,严重的可能可能诽谤罪,届时可以相关法律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 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应怎么个人债务追讨?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规定了如履行方拒绝履行义务的,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详情由为您介绍。 王某于2年前借于谢某20万本金,有欠条,没有说明具体的还款日期。现在王某知道谢某有偿还欠款的能力,想诉讼于法院,如果法院判决了谢某应偿还欠款,但是谢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那王某该怎么办?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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