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证的借款合同,到期后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到期后债权人在2年内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现在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了可以起诉吗? 有什么补救办法吗?

2020-01-10 21:45: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 借款合同的履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
    第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第三,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
    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额的,必须另行办理申请和核准手续,签订新的借款合同。第四,借款用途。必须明确规定贷款的用途,并应符合国家批准下达的贷款计划文件的规定。贷款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银行对贷款的使用有权监督。
    第五,借款期限。借款合同应根据贷款的性质、种类确定贷款发放日期。借款到期,借款方应如数还本付息。我国贷款的期限分中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两种。各项贷款的还款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的实际情况,按贷款类型协商议定,严格履行。
    第六,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规定。第七,还款。借款到期时,借款方应将本息全数还清,确因客观原因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应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可以延期。
    但借款方没有正当理由或者经申请延期未获准而逾期不还的,借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贷款方有权依法向借款方了解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监督贷款的使用,在贷款到期后,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贷款及利息。
    第八,违约责任。在贷款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是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必要保证,必须明确规定。第九,保证条件。借款合同的保证,主要采取物资保证的原则,由借款方提供生产经营或建设范围内一定的适用适销的物资、商品或其他资产作担保。
    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资保证时,经贷款方同意,也可采取保证人保证的方式。第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种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在民间借贷中,需要注意保留证据。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朋戚友之间,多数只有口头协议,没留书面证据,一旦产生纠纷拿不出证据,债务人再不认账,债权也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 关于民间借贷,如果在法院审理后需要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法院会要求你递交执行申请资料,主要包括以下:
    1、执行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即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或人口信息表;
    3、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民事判决书
    4、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5、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等。
  •  交通事故判决强制执行后仍不赔偿,可否进行刑事诉讼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应当由事故责任方依法进行事故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依法进行赔偿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身亲强制执行。
      对方在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还不履行,可能拘留、罚款,甚至构成刑事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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