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会养老保险,类似买满了,年纪也来到。如今不愿领到养老服务薪水,我想问一下能够退保险吗?

其它
2020-01-10 22:1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单位和个人应继续缴费但停止缴纳的,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依法缴纳滞纳金之后,再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退保指在保单的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中途宣告(或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注销保险单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人身险定期保险单中都订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条款,订明任何一方在到期前注销保险单的条件,以维护各自利益不致因保险合同的继续而受到损害。退保后应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如果保险单尚未生效即退保,被保险人原则上可收回全部保险费,但保险人也有权收取最低额的保险费。若属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对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则应按日计算并退还被保险人。  
    1、投保人对保险合同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  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在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依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赔偿投保人的损失或给付保险费。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依合同法规定应视为债务人(保险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主要债务,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保险公司迟延履行赔偿义务时,投保人享有两种权利,一是行使请求权,诉至法院寻求救助,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和延期赔付的责任,一是自己行使解除权,自力救济,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保费。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时,保险合同成立。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行使了解除权,投保人可以获得解除后至合同期间届满的保费。当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不能正确履行保险责任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2、合同解除并不消灭已经开始的保险责任。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时,保险合同成立。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在合同解除前保险责任依然存在。投保人缴纳保费后,保险责任开始。  合同的解除并不消灭已开始的保险责任,在合同解除前,保险合同继续生效,保险责任依然存在。保险人对解除合同前的保险事故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 养老保险领取的流程分下列两种情况进行考虑:
    1.满龄退休:

    到龄当月缴费后企业专管人员持本人档案、缴费记录经高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核实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后,根据高新社保中心打印退休审批核定单填制退休审批表审核批准后,于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首先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不少于1周时间的公示后,除正常退休应提供的资料外、还应携带本人申请、公示结果等资料办理退休手续。

    3.因病提前退休:

    经高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体检鉴定,按批准时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无论何种退休,办理完成退休审批和养老金计算后,养老金均采用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应自行到社保中心指定的银行开设一个帐户,并将帐号通知社保中心财务部,养老金将按月转入卡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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