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房产证是丈夫名字,丈夫去世十年了。 现在我想把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 住在广州市户口帐的人是我的婆婆、丈夫、儿子和我、婆婆、丈夫相继去世了。 另外,我的公公系孤独的XX人也是我的丈夫去世了,只有我的公公没有一张死亡证的复印件。 没有其他资料。 我处理这种情况,有什么资料,请帮忙。 非常感谢你

2020-01-11 09:4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房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 中小企业名称变更的条件条件如下: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设立分公司必须要先报经批准的,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在登记之前需要报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因此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依法进行名称的变更。
  • 当然有继承权(必须办理结婚登记),不仅如此,你在婚后共同偿还按揭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按揭贷款部分应该有你的份额。这个房子在你丈夫病故时继承开始。你丈夫的父母、子女,也包括你在内都是他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应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均等继承。
    但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适当多分。否则应平均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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