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补办小孩出生证明,需要核查父母双方户籍是否有登记小孩户口,小孩是在母亲户籍地,两边比较远,有户口本可以证明,还需要到父亲户籍地核查吗

2020-01-11 10:33: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生证明选哟提交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父母没结婚登记,孩子可以上户口。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
      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
    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应当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 如果是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当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年龄超过一岁,补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机构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2、《婴儿出生记录》的复印件;
    3. 村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5.办证人的身份证。
    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4、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
    1、2款材料,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如果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下列材料:
    1、到就近乡镇卫生院领取《亲子关系声明》,用钢笔或中性水笔认真书写;
    2、提供接生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接生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张;
    3、非医疗机构人员接生的,需提供接生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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