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5年12月搬到南京,在广东工作15年,买了14年以上的保险,在广东没有得到过失业金,现在在南京工作约4年,买了4年的保险,在南京能享受到广东的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11 14:4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72条和社会保障法第58条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在用工30日内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没有购买可以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及早主张权利。
  •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在单位所在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时申报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已形成了完整的体系,按照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和各类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都在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之内,对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抵御失业风险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除上述立法之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先后颁布了《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部门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失业保险法律体系。但由于我国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窄,基金承受能力弱,统筹程度不高等弊端,不能完全适应建立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失业保险体系。
  • 个人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失业后,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从中断缴费至达到退休年龄期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份(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除外),在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按零计算缴费指数。
      个人账户累计额的多少都会涉及到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而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时间的长短又直接影响到职工个人账户的多少,继而影响到退休待遇的高低。
      具有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城镇个人养老保险,不参保的人员在核算养老金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参与工资指数的计算,也不参与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
      按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医保费,个人不缴费,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的医保费年限计入本人的医保缴费年限。
      单亲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您是否符合条件需要到街道做认定。
    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眼,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保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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