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本人以前帮朋友担保贷款,他没有还款,我上了银行黑名单,现在我父母要贷款购房,我这种情况影响父母贷款购房么

2018-09-06 21:5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  
    一、如何购房贷款  借款人申请→贷前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担保等手续→发放贷款→资料归档→贷后管理→贷款偿还→清户撤押。  
    二、购房贷款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三、购房贷款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2、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5、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6、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7、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四、购房贷款的额度  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贷款额度为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80%(以二者低者为准),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购房贷款的流程及需要的相关条件及材料,需要贷款购房的朋友应先对这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解,去办理贷款前,将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免多次奔波劳碌。
  • 保证人的责任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为借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为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指贷款合同内规定的贷款本息和由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的你是要承担全部还款责任的,此外,保证人还必须承担由贷款合同引发的所有连带民事责任。
  • 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吗?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吗?《物权法》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担保人(保证人)是否要还款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在连带保证中,保证人就没有先诉抗辩权的权利了。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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