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腰椎间盘突出症,我已经好几年没工作了,我丈夫提出离婚。我不能抚养孩子吗?

离婚
2020-01-11 15:3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人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年满35周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不得违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通常,收养人无子女年满35周岁且有抚养能力,可以收养一名子女。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同居期间生有孩子后而不对孩子进行抚养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婚生子女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同居双方都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逃避此抚养义务,若不对孩子进行抚养则可能触犯刑法的遗弃罪,这就是不养费婚生子女可能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所以应依法应当履行抚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