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管理职工将自身管理方法的铺面的物品据为己有算职务侵占還是偷盗

刑事辩护
2020-01-11 16:2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两者有共同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区别主要表现一下两个方面:  第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  其二,犯罪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 一般观点认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的方式应该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非法占为己有,有的人认为非法占为己有,只包括侵吞一种,既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直接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而不应包括秘密窃取、骗取以及其他方法。
    因为首先从法定刑的角度来看,刑法对职务侵占罪规定的最高刑是有期徒刑15年,而对盗窃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对于特殊类型的盗窃罪的最高刑是死刑。如果认为职务侵占罪的手段也包括盗窃案、诈骗等,显然有违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其次,从法条的描述来看职务侵占罪的罪状中只规定了非法占为已有行为,而没有规定其他行为,如果立法者需要将利用职务之便盗窃、诈骗等其他非法方法也作为本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应当在法条中明确,既然未明确,只能将非法占有理解为纯粹有侵占,而不包括盗窃与诈骗。
    实践中对类似的案件判决也不尽相同,有的判为盗窃,有的判为职务侵占。我理解修改出库单的方式取得所管理的货物,应该定为盗窃。
  • 劳动者有盗窃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并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该行为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