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两年多。这个女人解除了和别人的婚约。彩礼可以退还吗?我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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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主张返还彩礼。而根据您的描述,双方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合法有效而非无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婚姻关系的解除不等于婚姻无效。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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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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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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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