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中同学和我男友上床了,男友要和她撇清关她就一直发信息骚扰他让他和她见面,后面他们见面了男的是想和平和她短掉关系,被我发现我没沉住气就骂了女的,但后面女的又找我聊天,我说也和她说了事件发生的太突然所以骂了她,她和我道歉了,我也说过去了,从此我就没联系过她,后面她找了一个人一直骚扰我,还发消息到我朋友那里威胁诋毁我,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这一件事情我不得不和男的说,男的也说处理,就各种求女的,让她不要伤害我,后面都加了黑名单,但那女的一直发消息,威胁要见面,还说要去我们学校找我等等,我就回了句她两的错和我没关系,不要再打扰我生活,后面她有网络上出各种条件请人骂我,我收到一些诋毁短信,还有电话,后面她请的那些人良心发现告诉了我这个事实,这个持续了一个月了,对我造成了很大影响,请问我怎么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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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属于治安案件,警察应当要受理并对案件做出处理;
2、如果警察不作为,可以投诉警方的不作为,也可以打电话投诉,投诉电话:12389;
3、网络投诉链接:
4、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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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电话骚扰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停止损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同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收集到相关
证据后,即可向法院提起诉;
公民的
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当公民的健康权受到侵犯时,既可以要求致害人就医疗费等费用进行赔偿,也可以要求致害人给予精神上的抚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自然人因健康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8条第2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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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面对恶意骚扰,你可以这样做,
1、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骚扰行为,比如打电话骚扰的话就要求对方停止该行为;
2、及时收集证据,比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3、报警处理;
4、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通则》中有关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遭遇他人恶意骚扰的行为通常人们都会选择避开,不会直面侵权行为人,其实不必这样。被侵权人应该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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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