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杀人的死亡,除了判处死刑。 有无经济赔偿。

刑事辩护
2020-01-12 10:5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故意杀人罪需要承担两种责任,一种是刑事责任即定罪量刑,如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另一种是民事责任,就是对死者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2】针对第二种责任,赔偿标准的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依据是第29条。此外其中还规定了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的标准,可以自己去仔细看看。
    3】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即便赢了官司也是没有办法执行的,必须要对方有财产,这一点要考虑好。
  • 《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之后虽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但对其量刑,还要看犯罪动机,主观故意,事实犯罪的情节以及有无可从轻、减轻处罚的具体情节,因此,只要不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判处死刑。
  • 故意杀人罪是我国乃至其他各国刑法中规定的最重罪名之一,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则上要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情节的可判处有期徒刑。
    1、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如抢劫中杀人的,强奸中杀人的。  
    2、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  
    3、犯罪对象特殊。如孕妇、残疾人、正在抢险人士。  
    4、多次杀人的。  
    5、组织杀人、雇凶杀人的。  
    6、教唆未成年人杀人的。  
    7、从后果上看,造成多人死亡的,或多人严重残疾的。  但也有些情况不宜判处死刑:主要有:  
    1、因为婚姻、土地、邻里、劳动纠纷引起的杀人事件。  
    2、有其他法定情节的。如未成年、孕妇、盲聋哑、自首、立功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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