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建筑工地和承包商一起工作。我有两个月的假期,没有工资。如果我告诉他不要打借据,我该怎么办?

2020-01-12 12: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审查欠条(欠据)的效力,一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事由;是指欠的是什么内容的款项(如要写入;欠工资款)。2,金额;是指要写明欠人民币多少钱。3,当事人;是谁欠谁的款项。
    4,还款时间。5,欠款时间。6,欠款人签字。例;欠条(欠据)本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欠职工王某工资款人民币3000元,可在三个月内偿还。欠款人;某某公司(加盖公章)经办人;某会计。
      年月日简单、完整、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