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离家出走,欺骗了网民,她想离婚,怎么能不给她财产

离婚
2020-01-12 13:16: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讯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离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为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被告有可能看到,也有可能看不到,无论看到与否,都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即可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准予离婚。
  • 女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我国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精神赔偿,是因为过错一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必须对此行为负责。因此,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只有上面四类情况下,才能离婚提出精神损害。其他情况下不能提起离婚精神赔偿。
  •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您好,首先,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可由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其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且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赔偿,法院一般会判决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然后,如果有孩子,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由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助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