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三怀孕8个月生了孩子算重婚罪吗?

2020-01-12 20:0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重婚罪是指配有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与女方是否怀孕是否生了孩子没有必然的联系。
  • 小三怀孕,这是另一半有过错,你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1、如果小三并非构成破坏军婚罪或重婚罪的,对方依法不必承担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己方当事人合法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给己方构成的伤害,己方当事人如果属于无过错方,可以在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后1年内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承担损害而赔偿责任。
    2、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后,一方基于婚姻法46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但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该权利或者在协议离婚一年后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A、重婚的。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C、家庭暴力。D、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
    4、男女双方均有婚姻法46条所称的过错行为,一方或双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6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7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17条
  • 简单俩说就是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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