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天前我喝了一杯,但是对方的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他看到我喝了一杯,说我刮伤了他的车。他向我要了5000元,然后就解决了。我现在觉得不对劲。我该怎么办

2020-01-12 20:3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的种类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一、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 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酒驾是违法行为,不能私了;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但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可以私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民事部分可以私了,刑事部分不能私了。
    一、酒驾的处理:酒驾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2000元;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扣12分。
    受处罚后应当在十五日参加为期七日的交规学习,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酒驾造成交通事故,但没有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按民事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民诉渠道解决。
    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刑事谅解,将达成刑事谅解作为从轻刑罚的依据,但刑事责任不能调解或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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