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在幼儿园推桌子时不小心撞倒了一个孩子。她头有点破。谁是主要负责人?

2020-01-13 04:3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在校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通常学生家长都会找校方负责,学校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是如果是学生私自留在学校,晚归途中受伤,谁的责任?这个时候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由此可知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管理、照顾、保护的义务,但这不意味着学生出现任何事情学校都要负责。
    如果是由于学校原因导致学生晚于规定放学时间离校的,该情况增加了学生回家发生人身损害的几率,包括傍晚光线较暗、交通事故几率增加、犯罪分子喜欢晚间活动等因素。此时学校不及时通知家长或安排人员护送学生离开学校,则有可能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因学生受伤与学校协商解决不了问题的话,建议当事人可以找个学生在校受伤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 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主要负有三个责任:一是教育责任,二是管理责任,三是保护责任。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人们往往将第三种保护责任与监护责任混为一谈。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监护责任的范围远比保护责任要广得多。
    《意见》第10条明确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表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表其进行诉讼。
  •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保险如何理赔?
      
    一、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其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元,医疗费一万元,残疾赔偿金等十一万元。
      
    二、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三者责任险按照主次责任承担赔偿义务,在保险限额内给予赔偿;
      
    三、三者责任险不够赔付的,由车主或司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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