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闯黄灯撞了闯红灯灯的电动车担什么责任

2020-01-13 09:40: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交通新规驾车闯黄灯如何处罚?以大连市为例。  2013年1月1日,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实施,大连市对公安部发布的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与以往相比比较重大的变化进行了解读。闯黄灯不处罚。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有违法记录的,记分标准仍按原来标准实施,2013年1月1日以后违法被记录的,处罚记分标准就要按123号令规定实行了。  在对电子警察进行设置的时候,即在黄灯亮起时,如果车辆完全通过停车线,可以继续前进通过路口,交警部门对这种行为并不会予以处罚。在新规实行后,这种做法并不会发生改变。  
    二、闯红灯如何处罚?以深圳市为例。  国家拟定的处罚标准,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当地实际交通状况作出相应改动。深圳当地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见争议最大的冲红灯罚款,最终定格在五百元,但一年内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罚一千元;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每次扣驾驶证三个月。  另外,在快速路、高速路上若有下列四种情况也要被罚五百元: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一年内五次以上者每次扣证三个月。
  • 一般闯红灯要负主要责任。当然,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电动车撞人后应当依法赔偿相应的费用,受害人理应获得上述侵权损害赔偿。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赔偿责任的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