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车主拒绝支付维修费。

2020-01-13 11:0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车主是否承担责任,这要看是否属于雇佣关系。第一,如果不属于雇佣关系,比如借车。那么根据物权法,如果车主没有将有故障的车辆交付给驾驶人,驾驶人有合法驾驶资格的,车主不承担责任。
    第二,如果属于雇佣关系,比如跑长途货运的,车主有利益关系的,车主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该部分责任的百分比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 讨薪打官司,不需要房产证的,身份证是要的,另外欠薪的证据资料是要的。
    拓展
    讨薪最怕的是老板太穷了,无薪可讨,要命一条,要钱没有。就算依法讨薪,赢了官司,钱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钱拿来替老赖付你薪酬),还得倒贴黄瓜二条(倒贴伙食车船费误工费等)。
    为了讨回辛苦一年赚来的工资,农民工兄弟可谓费尽心机,讨薪的手段也在不断地翻新,有集体下跪讨薪的,有给企业(老板)送“缺心”锦旗的。花样繁多的讨薪招数更折射出民工讨薪之难。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列子曰:“性命本非吾有,生死不过往来”。
    庄子曰:“生为徭役,死为休息”。
    某打工者跳楼讨薪时,模仿宋朝大诗人陆游口气留给儿子的遗言:“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讨薪不成功。
    血汗工资发放时,家祭无忘告乃翁”。
    找钱要卖力,吃饭要拼命。
    农民工的本钱唯一的就是命,为了讨薪的胜利成功,农民工视死如归、汤蠖在前,斧钺在后,赴汤蹈火,面不改色,死不旋踵,由此产生了不少讨薪英雄,有“跳楼讨薪的”、有“爬塔吊讨薪”的,有“爬上巨型广告牌讨薪”的,有“爬上水塔顶部讨薪”的,有“割腕讨薪”的,有“杀包工头讨薪”的,有“自杀讨薪”的,有“喝农药讨薪”的多不胜数。
    为什么我说他们是英雄,理由是尽管他们的讨薪之路走得很悲怆,但他们做人所未敢做。为人所未敢为,他们在用鲜血与生命逐步推动法律的健全和社会的发展,享受英雄称号当之无愧。
    当前,政府要求农民工不要恶意讨薪,要善意讨薪。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先报警让交警来定责,之后在报保险,告知保险公司你的修车地点,让他们派勘察员去,之后会有定损员对车辆进行定损。最后用到事故认定书来理赔,保险公司会根据当事人的责任大小来理赔相应的金额。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或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1992年1月1日起,事故统计和处理中统一使用的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 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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