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新买了辆车,想去办月停车卡,但物业以现在车位紧张为由不让办,请问这样业主该如何维权,还有是否可以投诉物业公司?该向谁投诉?

消费者维权
2018-09-07 07:4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物业改变公共场所用途的业主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去当地房管局物管科反应和维权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业主维权的途径: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关于投诉物业公司问题的解答: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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