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在网上购买了公司的原始股权,说一年后回购的,但到现在一直不回购,多次联系公司无效。当时不懂公司结构,现在了解到它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是用公司旗下一款产品买卖的股权,请问现在我该如何维权

股权
2018-09-07 07:5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
    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希望可以解决关于股权与债权的区别的问题。
  • 设立条件:
    一、股东的人数和资格
    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这表明,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至少要有2个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个股东。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章程的制定
    四、公司的其他条件
  •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特点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