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人见到被打的一方追着骂,被打的一方回嘴了俩人就动手将被打的一方脸部打成轻伤,挖有多处指夹印,这种情况下被打方报了警,被打方要求行拘打方二人,打方没有任何伤,警方说被打方也得一起行拘,请问这符合治安法吗,请解答谢谢!

其它
2020-01-13 22:04:3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打架造成了轻伤是治安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畴。
    如果打架构成犯罪了,那么才会涉及刑事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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