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骗了700块钱,但是我有对方身份证,借条,请问钱还能要回来吗?,报警有没有用

2020-01-14 07:2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人不该质疑报警是否有用。无论被骗的财物是否能够顺利要回,当公民或法人受到诈骗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侵害之时,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最大限度的向警方提供案件线索,利于侦破案件。待警方抓获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后,被骗财物会依法返还给受害人。如果涉案财物已经被挥霍殆尽或已经销赃而无法找回,诈骗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应依法承担退赃或退赔的民事责任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财物,应追缴退还被害人。没有被害人的,应当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款项上缴国库。
    3、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没收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作它用或自行处理。
    4、公民、法人因为过错,给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1条、49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4条、266条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
  • 被诈骗了报警之后,骗子骗的钱能要回来。
    一、诈骗罪定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1.如果有其他证据,比如录音、短信、微信等能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规定中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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