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劳动仲裁必须出示什么直接证据,假如说我想要提起诉讼用人公司,应出示什么直接证据;

仲裁
2020-01-14 11:3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后起诉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首先,注意起诉期间。起诉期间是15天,从当事人签收仲裁裁决书时起算,即从签收日后第二天开始,起算15天。仲裁裁决书后附的裁决时间并不一定是起算时间。
    第二,注意有权管辖此诉的法院。一般而言,有权管辖的法院即是与仲裁委员会同一区县的人民法院。例如,由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劳动案件,一般由朝阳区人民法院来管辖。
    第三,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在起诉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首先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尤其是住址和电话联系方式需要准确提供,方便之后法律文书的通知和送达;单位起诉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都加盖公章);个人起诉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复印件。
    其次,起诉状要写明诉讼请求(申请法院判决的事项)。
    第三,写明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即是为主张诉讼请求的一些事实材料表述。
    最后,落款。签名或者盖章。
    注意:起诉状的份数要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而定。
    2、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一式3份(对方当事人只有一人时):法院留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对方当事人一份。
    3、裁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法院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查看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 关于劳动纠纷的证据,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