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薪水2800社保基数3235,这四百多的社保权扣本人的,行吗

2020-01-14 11:5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基数,也就是你个人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就是你缴纳社保的计算基数。(比如你在北京工作,新入职,工资5000,北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比例是8%,那么你每月缴纳养老保险个人部分5000*8%=400元。其中5000就是你的缴费基数。)
    正常情况下,你新入职,公司为你缴纳社保,缴费基数就是你的合约工资。比如2000元/月,前提是这个2000要在你们当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中间,如果你们当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已经高于2000,比如是3000,那你也要按照3000的基数缴纳,而不能再按2000缴。
    如果你不是新入职的,那么社保局会每年重新核定一次你的社保基数,核定标准就是你自己上一自然年度的平均工资,比如你上一年每月2000元,公司发14个月工资,那么你的缴费基数就是2000*14/12=
    2333.33元。当然这个数也要与你们当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下比较,最后确定。
  • 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德州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日前确定,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50元,最高为10749元。  2013年德州社保缴费基数确定,月最低缴费基数2150元  3月26日从德州市社保中心获悉,我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日前确定,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50元,最高为10749元。
    申报核定工作将于4月1日开始。  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缴费额的多少,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高低,缴费基数越高,社会保险待遇就越高。
    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2013年我市按照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2150元,最高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0749元。
    为维护普通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欠缴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按60%申报缴费基数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得按300%申报,最多按100%确定其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经本人申请,可仍按照上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1910元的标准执行。
      据悉,社保缴费基数按自然年度进行申报,自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为一个缴费年度。为提升办理效率,社保部门开通了网络申报渠道,在职职工25人及以上的企业一律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无需申报,在缴纳2012年社保费时由社保征缴系统自动生成缴费计划。  4月1日至4月30日,所有在市直参保缴费的单位,只要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按时发放职工工资的,都应按照申报核定社保缴费基数工作日程安排申报相关材料。
    5月1日至5月13日,市社保中心将对未按规定正常申报或申报不合格的单位下达《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被稽核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和整改。5月14日至5月20日,对没有按照规定整改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将直接确定缴费基数。
  • 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工作日、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停产待岗等时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工资里面不可以包括保险等社会福利。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这六部分中并未包括福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不属于工资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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