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了,工厂关门了,能给我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14 16:3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可能属于个人灵活就业或者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都是不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买卖合同到期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属于违约,如果没有特殊事由,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 劳动合同终止了,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