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以前在做一个项目。我在缺钱前后借了70万元。我答应每月计算利息2%。我也没有签署正式合同。我有详细的银行转账记录。贷款初期,我每月按时支付利息,但自2018年2月以来,我一直没有支付任何利息。现在我在找她。我没有说不或者什么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谢谢你。

2020-01-14 23:2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期付款买房是指买房先付部分款项就能取得房屋使用权迁入居住,而剩余的款项要在规定的年限内逐年去付清。买房分期的付款怎么算?购房分期付款可以先首付三成、五成不等房款,剩余在规定年限内付清。
    因为分期付款买房利息的产生,分期总支出要比全额买房总金额多。
    按揭还款一般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以11万为例:
    1、商业贷款。5年期年利率为4.033(此为优惠利率下浮30%)每月每万元还款额为184.3111万,每月还2027.41元,每年银行利息为4435.2元 。
    2、组合贷款。过6年利率一样为4.158(下浮30%)10年期每月每万元还款额为102.00元11万,每月还1122元,每年银行利息为4573.8元。
    买房分期付款利息怎么算
    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 1、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不能违法国家法律规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是合法的利息。
    3、如果您尚未还款,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应该予以返还,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如果未超过24%的本金和利息无法返还,对方当然可以起诉。
    4、周利息30%那么年利率已经明显超过24%,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章有关管辖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对公民提起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医疗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医疗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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