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签定了房屋转让协议,没有做房屋变更,但是当时的购房合同都在我这,这个有法律效力么?

2020-01-15 07:16: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房协议是有效的,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房屋买卖协议是成立的,从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
  • 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简单说明是农村房子,经过拆迁后从新盖的楼房,没有交征地税,也不能上市买卖的房子。所以在房产证、过户上会有诸多不便。
    小产权房也只能本村村民购买。想要交易,但不能过户,签署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益。
    能合法设定房屋抵押权,并且不具备房屋所有权,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
    如果遇国家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形,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受到法律保护。小产权房购房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如果遇有房屋产权纠纷则缺少有效的解决纠纷的依据跟法律保护。
    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行为,只能付全款或者分期付款
  • 你好,购房合同为双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合同有效。但是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动。不动产未经登记不发生无权变动的效力。、第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数据电文以其快捷而方便的特性使得使得其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发生商务纠纷后,如何分析看待其证据效力,部分商友认识上还存在一定误区,尚需结合具体法律事实来客观分析,并公正认定其证据效力。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可否作为有力证据使用,要结合双方合同是否有约定使用这一形式。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因此,电子邮件是否具有证据效力,尚需分析案件关联事实,并斟酌具体情况来依法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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