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怀孕5个月离婚,想要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
2020-01-15 09:4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结合司法实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 离婚后行使监护权的方式还有探望
    离婚后,对子女行使间接监护权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于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威胁子女的身心健康,应由法院裁量决定。
  • 对于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问题。《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在分割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时,通常会考虑到一方如果因为要抚养孩子,而优先考虑将房产分割给抚养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