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之后,买房合同,写的我名,如今办产权过户,务必他签名,他还不给签名,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15 09: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与成年子女无关,成年子女不需要父母抚养,但是需要赡养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房产一人一半 协商不成 您可以到法院起诉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只有购房合同的房产属于按揭房产,有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房屋的二次抵押贷款。
    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如下:
    经银行同意,卖房人与买方进行房产交易,签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
    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后,通知借款人审查结果。
    银行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与卖方签订《楼宇按揭借款补充合同》,卖方将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尚欠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
    借款人委托银行与卖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手续;
    银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卖方在原贷款网点的按揭贷款帐户及相关帐户,用于偿还卖方所欠按揭贷款本息,剩余款项再划入卖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