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10年,其间没有经济交往,没有感情纠葛,一方借钱买了房子,这房子夫妻共有财产吗?

其它
2020-01-15 10:0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才准予的离婚: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户口等原因使夫妻两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拥挤等客观原因;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 参照以下内容: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形成的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均有偿还债务的义务。请当事人自行积极偿还债务,以免因此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不同的情形会有不同的答案。 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个人支出。配偶可以拒绝偿还该债务。 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家庭支出。配偶必须偿还该债务。 以家庭名义借款用于个人支出。看配偶是否事先知情,借款之时配偶知道但没有提出异议,视为默认,理应承担债务。
    以家庭名义借款用于家庭支出。必须承担该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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