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三四个人打我爸,结果有一个被我爸把大拇指咬伤.而且不是故意的.伤残鉴定轻伤2级.现在我爸已经刑事拘留了.中间我妹夫去帮忙.也拘留5天.对方几个人拘留十天.有好的出来方法吗?

暴力伤害
2018-09-07 10:3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的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轻伤害鉴定和伤残鉴定主要区别如下:
    1、适用的鉴定标准不同:轻伤害鉴定标准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发布的公告》
    伤残鉴定的标准为:《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2、伤残鉴定结论的用途不同,轻伤害鉴定作为人身伤害定罪依据,而伤残鉴定主要用做民事赔偿的依据。
  • 刑事拘留要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规定,刑事拘留最长37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