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有外遇,有证据。 我们离婚后,能和她请求经济赔偿吗?

离婚
2020-01-15 18:3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一方外遇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追究男方重婚的刑事责任
  • 如果男方有婚外情,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男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甚至非法生育子女,违反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律义务,对女方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心灵造成了极大的痛苦。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将女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同居重婚,导致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过小,也赋于女方过重的举证责任,不利于保护女方权益。  有的法院突破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扩展到暧昧、通奸,有利于制裁男方的不忠行为,有利于遏制男方包养二奶的风气,有利于维护女方权益,值得提倡。
  • 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提供对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证据是非常困难的,极易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证据的无效。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大部分是间接证据,彼此很难形成证据链,因此,法院对婚外情的认可度并不是很高。
    所以,与其花时间和精力收集婚外情的证据,不如多花时间收集共同财产的证据,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避免出现被坑的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