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54岁,终身合同,工龄37年,本公司工作20年,公司解散,我可以接受这些赔偿

2020-01-15 20:0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公司解散,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五)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无需赔偿。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应得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就是10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助。
  • 公司突然宣布解散,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获得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
    1、你所说的这个情况,如果公司要解散,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
    ?
    2、此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3、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不足半年的时间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
    行动建议
    ?
    1、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
    2、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3、可以与公司协商处理。
    ?
    4、协商不成,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