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6月28日,我父亲被一辆汽车撞了。双方都是私下的。对方还没有支付赔偿金。我们还能起诉吗?

2020-01-16 06:0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提起以下索赔请求:

    1.向交通事故肇事者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或者医嘱确定的时间和标准计算。


    2.非本人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还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待遇请查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外出旅游发生了交通事故负责部门:
    1.可以起诉肇事方要求侵权责任赔偿;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
    3.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一般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认定对
    方全责后,需要对方车主承认才好办。在对方认可自己全责的情况下,由对方拨打他所投保保险公司的电话,让保险理赔人员到现场进行拍照核实,然后保险公司会对车辆进行定损。
    保险公司定损完毕之后,一定要让对方车主把修车钱先垫出来,然后他去找保险公司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