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在上海工作的社会保险,我现在回老家,以前个人支付的钱不能退还吗

2020-01-16 06:4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未交养老保险,?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你补缴或者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社保的缴纳方式是:
    一、如果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为你缴纳社保,缴纳的比例按照用人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的比例来缴纳。
    二、如果劳动者是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由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选择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缴纳社保的资料:
    1,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
    2,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只有自己缴纳的部分进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
    自己缴纳的那部分,如果有以下条件可以从你的个人账户中取出来,但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不可以: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单位那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并不是给国家了,如果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时出现赤字,国家财政给予补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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